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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的房产 儿媳有权分割吗?
http://www.bgxzl.com 北京写字楼网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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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磊,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擅长公司法、合同法、婚姻继承等方面的诉讼

韩磊,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擅长公司法、合同法、婚姻继承等方面的诉讼。

【读者咨询】

5年前,我与妻子结婚。我母亲早逝,我又是独生子,现在,我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妻子要与我离婚,想分割这套房子。她有权分割这套房子吗?

【律师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由于你没有谈到关于遗嘱的问题,丈夫一方继承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妻子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要求。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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